据通报,曾有一位孙先生到朝阳法院要起诉林妙可,理由是他曾在林妙可微博上多次留言,但始终未得到回复。他认为林妙可的行为侵犯了其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,起诉索赔。
针对孙先生提起“奇葩”诉讼林妙可一案,北京朝阳法院立案庭韩毅刚庭长介绍,缺乏法律依据的滥诉,以及试图利用诉讼转移财产的虚假诉讼、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“奇葩”诉讼都被称为恶意诉讼。“针对这些滥诉行为,目前并无统一明确的界定,立案法官甄别难度大,难处理。然而受理这些案件势必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。”
林上爽副庭长补充说,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,当事人误认为法院不需要做任何审查,什么案件都得立案,有些人甚至只拿着一张纸就要求法官立案。
5月18日早间,据华西都市报记者了解到的最新消息:北京朝阳法院,为避免造成司法资源浪费,并没有对孙先生提起的“奇葩”诉讼林妙可索赔的民事一案立案。
孙先生何许人也?他为什么要对仅有15岁的影视“小鲜花”林妙可进行如此“奇葩”的诉讼?5月18日早间,华西都市报记者独家电话采访了林妙可的母亲、法定监护人刘女士。
刘女士独家向华西都市报记者回应说:“孙先生确实多次在林妙可的微博上留言,我们女儿从没有回复他。刚开始,这位孙先生还夸奖林妙可身穿小红裙,在北京2008奥运会开幕式上《歌唱祖国》当表演嘉宾,乖巧、聪明、阳光,很欣赏林妙可。可是,后来慢慢地发现,孙先生在女儿微博上的留言越来越不像话。许多留言简直就是少儿不宜的语言骚扰。孙先生甚至有时还用下流语言进行留言。我们作为家长,女儿的监护人,无法也不敢让女儿直接看孙先生的微博留言。毕竟女儿当时才15岁,还没有满18岁。为了女儿健康成长,我们一直没有让女儿回复孙先生的微博留言。今天一大早,我们看到了北京朝阳法院,为避免造成司法资源浪费,并没有对孙先生提起的“奇葩”诉讼林妙可的民事一案立案的消息,我很支持北京朝阳法院的做法。”
刘女士还向华西都市报记者透露,声称要起诉林妙可的孙先生,是天津人。我们还发现,他不仅给林妙可的微博留过不当言论,给其他女明星也留过类似话语。我们对他的多条微博留言已经进行了截图。如果根据中国未成年保护法律,我们可以代表女儿林妙可,针对孙先生的骚扰留言直接法律起诉他。但我们想到女儿还在念高中,还在成长中。还是息事宁人,没有理睬他。希望他好自为之。